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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体育学院专业调整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中的基本原则,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张韧仁  李绍军

副组长:杨成伟    曾侯森

成  员:蔡存军  向科伟  刘根  陈瑞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院2023级本科学生,符合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转专业所有条件; 

2.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一定的志向和学习基础,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思想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所修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均合格。  

4.2023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转入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考(含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不低于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5.2022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且除达到文件基本要求外,尚须满足:1)所修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2)所修课程无补考;3)无违纪违规。

专业调整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体育学院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问题分析能力、书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专业必备的综合素质潜力。

2.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3.录取办法:本次专业调整,意向接收计划人数为3人。考核为百分制计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核得分不及格(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

(1)3月4日前,学院制定专业调整工作方案。

(2)3月6日09:00至3月7日下午16:00,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交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7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3)3月10日前,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考核学生名单及成绩排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3月12日至3月14日,教务处进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第三周星期一(3月18日)起到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2.注意事项

专业调整后学业可能遇到困难及一定风险,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同学一定慎重考虑,征得家人同意;新专业转入后,不能退回到原专业。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434

 


附件: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doc  (18.50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