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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

528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扩大),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李绍军主持学习会。

会前,学院党委委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开展了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会上,李绍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章节内容。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成伟、李佩聪进行重点交流发言,谈了学习心得体会。中心组其他成员提交了书面交流发言材料。

李绍军在领学时指出,党中央决定2024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省委、学校党委具体安排部署。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各级干部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其次要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深悟透做实,不断增强纪律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第三要把握学习方式,力求取得实效,要按照党中央、省委和校党委要求,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家辅导、专题党课、剖析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对照检查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他还具体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和第七章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全部条款内容。

会议聚焦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进行交流研讨。大家认为,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首要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优势,全体党员和干部要将组织纪律内化为自身的言行准则,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四个服从”,正确对待组织监督,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学院党委委员、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等“关键少数”,首先要带头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的“红线”和“负面清单”,全面检视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思想言行表现,带头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李绍军在总结发言时,代表学院党委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务必把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近期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学院党委要强化统筹安排,各党支部要抓好组织落实,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二是要强化“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政治规矩,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从思想上和言行上加强对照检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学院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党员干部要带头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言行作斗争,学院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检视自身,严于律己,又要从严要求下属和工作人员,将党的纪律要求落实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教育全体党员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撰稿:杜美阳  初审:周豪  复审:曾侯森  终审:李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