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针对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商请你单位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项目要切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着眼于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实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中小学田径、游泳、体操、排球等运动项目教学指南和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
2.普通高等学校田径、游泳、体操、排球等运动项目教学指南和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
3.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构建研究
4.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普通高考体育测试办法修订研究
5.学校、家庭、社区协同指导和强化青少年学生体育锻炼机制研究
6.高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实施体系研究
7.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研究
8.体育教师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研究
9.高校体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改革办法研究
1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及纳入政府、教育和学校考核评价研究
11.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研究
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设重大、一般选题若干。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成果根据研究任务需要,可确定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并被我司采纳或转化为政策储备。研究成果要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师、科研人员或有关业务干部,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请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于7月20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寄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寄送):
1.《2016年度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表》)纸质件1份,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教育部直属高校加盖学校公章)。
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件各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在封面加盖申请者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者所在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纸质件各1份(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不用报送)。
4.包括《统计表》《申报书》电子版的光盘一张,盘面标明寄送单位名称和“体育项目”字样。
(二)寄送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楼911房间范老师收,邮编:100081,联系电话:13021933507。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以邮戳或快递收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我司对经审核确定的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将参照相关规定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二)研究项目确立后,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专家进一步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设计,做好开题,我司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提交的《统计表》《申报书》纸质件、电子版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向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三)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6年度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
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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