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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巾帼杯”女子篮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二、承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篮球协会

              四川师范大学校学生会体育部

 

四、比赛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15日

 

五、比赛地点:狮子山校区塑胶篮球场

              成龙校区塑胶篮球场

              成龙校区训练馆室内篮球场(总决赛)

 

六、参赛方法:

1、参赛单位:

(1)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各学院(含东校区服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不再组队参赛)。

(2)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各学院(含东校区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除外)

2、参赛资格:

凡经省招办正式录入我校并住读在狮子山、成龙两校区(含东校区服装、美术学院)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3、报名人数:

每队限报参赛队员12人,不少于8人。领队、教练员各一名(可兼),其中领队必须由本学院教师担任。各队推荐一名计分员,比赛前到记录台报到。

4、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28日

5、报名办法:

各学院登陆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需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参赛费用:本次比赛各代表队需缴纳纪律保证金200元(比赛中无违规违纪行为赛后原数退还)。

7、参赛运动员每场比赛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赛。

8、安全要求:

由于篮球运动是一项有身体接触且对抗性很强的体育项目,各参赛队员身体条件要求较高且极易导致参赛队员肌体受到损伤,故作如下安全要求:

(1)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赛前一周以学院为单位自行组织到各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2)各参赛队所报队员必须经过该学院院内选拔,具有一定基础且能胜任该项目的比赛。

(3)赛前各学院集中组织对参赛师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4)各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5)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有一名负责的教师在场,以便即时处理突发情况。

(6)比赛期间校医院留专人值班,如遇伤病请即时拨打值班电话。

     狮子山校区:

     成龙校区:

9、技术会:

时间:成龙校区2014年3月28日下午:4点

地点:成龙校区A107

参会人员: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学生运动员代表

备注:技术会同时进行参赛队员资格审查,请各参赛队带齐报名队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七、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将各参赛队伍分为A,B,C,D四个小组。C,D组在狮子山校区进行小组赛,A,B组在成龙校区进行小组赛。小 组赛以单循环进行,各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第二阶段——淘汰赛:(八强赛在成龙校区进行)

淘汰赛对阵表


淘汰赛说明:晋级淘汰赛的16支球队中,每2支进行八分之一决赛,胜者晋级,负者将被淘汰;晋级的8支球队中(八强赛的比赛地点在成龙校区),每2支进行四分之一决赛,胜者晋级半决赛,负者将参加五至八名的比赛;

晋级半决赛的4支球队中,每2支进行比赛,胜者进行决赛,负者进行三四名的比赛。

参加五至八名比赛的4支球队中,每2支进行比赛,胜者进行五六名的比赛,负者进行七八名的比赛。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订的2010年版最新《篮球规则》。

2、名次判定:

①第一阶段名次按各队在各自小组的积分排列,积分多者列前,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一分,弃权积0分。如果出现积分相同者,则按两支队伍的胜负关系排列,胜者在前。如果有两支以上队伍积分相同,则按照积分相同队之间的得分率排列,高者列前,若依然相同。按照积分相同队在整个小组比赛的得分率排列,高者列前。

②球队弃权判给该队0:20告负,积0分。如果比赛中领先队因缺少球员无法继续比赛,则判给该队0:2告负,积一分。

3、每场比赛各队需提前10分钟到场,凡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均按弃权处理,比赛的两支队伍服装必须相异,颜色相同由主队更换球衣(赛程表列前的为主队),本队队员服装必须相同,且带有明显的号码。如上场队员服装不统一,教练员需要给出确切的理由,并由该场主裁判判定是否给予技术犯规的处理。

4、每场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除暂停和第四节最后两分钟停表外,其他时间均不停表,特殊情况由当场主裁判决定。

5、每队每节有一次暂停,每次暂停可在该半场的节数里使用,第四节有两次暂停,每个决胜期有一个暂停(决胜期的暂停不属于任何节数)。各队请求暂停必须经过记录台,如直接向场上裁判请求暂停,裁判有权不予理睬。

6、若因天气或重大活动等原因无法进行比赛,比赛将顺延,顺延的比赛由校篮球协会负责通知。

7、纪律保证金的处理办法:

①参加队伍推迟比赛(迟到一次扣20元)

②参加队伍无故罢球、弃权(扣除全部保证金)

③在比赛场上发生打架事件或制造事端(扣除全部保证金,进行相应纪律处分,承担一切后果)

④参赛队伍弄虚作假(扣除全部保证金)

⑤在比赛中辱骂或殴打裁判员、场下观众者(扣除全部保证金,进行相应纪律处分,承担一切后果)

⑥由于本队的球迷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者(扣除全部保证金)

⑦比赛中如对裁判员的执法有异议者,只有场上队长有权有礼貌的向裁判员提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向裁判员进行质问,否则将按相应的规则处理。

⑧参赛队教练、领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或对任何参赛队员资格产生质疑可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200元。经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九、录取及奖励办法:

1、录取第一至第八名,第一名颁发奖杯和奖状,二到八名颁发奖牌和奖状。(奖状每队只颁发八名主力队员)

2、本次比赛设精神文明代表队两名,两个校区各1名,颁发奖牌。

3、本次比赛评出最有价值球员一名,颁发荣誉证书。

4、本次比赛评出“优秀裁判员”四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其它事宜:

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四川师范大学篮球协

联系人:王俊翔  

 

 

(附件下载:审查登记表和报名表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22222.doc  (0.04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