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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的通知

全省各大(专)院校:

 

        由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四川师范大学承办的《2013年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将于2013年

 

5月25日(星期六)在四川师范大学举行。现将规程附于后,请认真做好参赛准备,按期报名参加比赛。

 

附件1:2013年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竞赛规程

 

附件2:2013年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报名表

 

  

四川省大学生体育运动协会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2013年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四、竞赛日程和项目、组别:

(一)、竞赛日程: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短距离赛。下午14:30—16:30接力赛

(二)、组别:

1、甲组:非体育专业本、专科学生

2、乙组:体育专业本、专科学生

3、接力赛只分男子接力、女子接力

注:四川师范大学定向运动高水平队现役队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三)、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

短距离赛

2、集体项目:

接力赛(所有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3人)

五、参赛办法:

(一)、全省各高等院校均可直接报名参赛,每校限报1队;

(二)、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参赛运动员限报男、女各4名。请各队在报名时将每位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及组别在报名表中注明。

六、参赛资格:

参加本次比赛的学生运动员(各个组别)必须是经四川省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必须携带学生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七、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二)、运动员出发方式由组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三)、裁判员承办单位选派;

(四)、此次比赛采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八、名次录取与办法:

(一)、单项录取办法:

1、甲组:录取(男、女)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2、乙组:录取(男、女)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接力赛录取办法:

    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录取办法:

按甲乙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1队处理)

(三)、团体名次计分办法:

以各队所有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的名次积分与接力赛积分之和确定,得分低者,名次列前。计分办法为:第一名0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下依次类推,接力赛2倍积分。

个人项目的无效成绩均按本组出发人数再加10分处理,接力赛的无效成绩按本组出发队数再乘3处理;

(四)、非报名原因造成缺项及缺人的参赛队将按同组最大无效积分计取,计入该队团体总分。

(五)、根据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单位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各代表队并列计取。

九、安全管理:

(一)、参赛队伍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代表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领队(教练)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在报到时交验保险(投保额每人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未成年人保额无法达到20万元的按当地最高上限保额投保),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保险在参赛前在当地自行办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本届比赛采用电子表格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8日,各参赛单位将电子报名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寄到:mapsc@163.com

本届比赛联系人:李佩聪

联系电话:(028) 84480800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2、报到时间:2013年5月25日(全天报到08:00~08:30)

3、2013年5月24日下午14:00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会议室。

4、更改:各代表队运动员如需在比赛项目上提出更改,只能在已报名的运动员中提出更改,每更改一人缴纳更改费50元人民币。

十一、经费:

1、报名费:每队800元(现金)。

2、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协助联系)。

3、往返交通费:自理

十二、其他:

1、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60分钟以内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不予退还。

2、各代表队自备队(校)旗一面,尺寸颜色不限。

3、各代表指北针自备。

4、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需交指卡押金100元/个,赛后凭指卡退还。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1:附件2.doc  (0.04M)[下载]
附件2:附件1.doc  (0.03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