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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党员行为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准则,要求全院学生党员遵照执行并接受党内外监督。

    1.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实践中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养成高尚品德,提高文明素质。加强自身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尊师敬长,热情待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异性之间文明交往;恪守网络道德。

3.遵守党纪国法,坚持诚信为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勇于与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成果申报、就业创业等方面不弄虚作假,不违章作弊,不侵犯集体或他人权益;不信谣,不传谣。

4.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桥梁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密切联系群众,并发挥师生沟通的桥梁作用;做同学的知心朋友,认真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既要团结同学,又要坚持原则。

5.刻苦钻研业务,立志成才报国。率先践行“求真循理慎思知明”的师大学风,在同学中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榜样;做好学业、职业生涯规划,争创优异的学习成绩。

6.勇挑工作重担,发扬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班级、学院、学校及社会工作,在工作中,不患得患失,不拈轻怕重,不谋私利,不搞花架子;在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及其他评奖评优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组织。

7.保持身心健康,热情拥抱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增强竞争意识;强化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程,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8.勇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敢于正视自身缺点并勇于改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